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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78-4555

  • 新同方

    基金公司

  • 券商

    履历背景

  • 股票策略

    擅长策略

  • 6

    管理基金数

任职私募年限:22年

学历: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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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档案私募公司

经理介绍

刘迅,199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1993年开始从事证券投资工作,曾任中国长城财务公司证券部经理。于1998年创办深圳市新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和投资总监,是目前国内知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之一。

最优基金

新同方1期

最新净值:2.0555

净值日期:2016-02-06

成立日期:2007-07-12

基金分类:股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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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 近1年 近2年 近3年 近5年 成立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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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基金短期(0-1年)长期(1-3年)
序号 产品名称 成立日期 基金类型 单位净值 净值日期 近3月 近1年 操作
01

新同方2期

2008-03-28 股票策略 0.8235 2012-12-14 -2.53% -2.63% 查看
02

合志同方一号

2008-01-29 股票策略 0.8463 2012-11-16 0.14% -5.55% 查看
03

新同方乘风基金1号

2015-10-30 股票策略 0.8520 2018-04-27 -8.97% -- 查看
04

新同方1号

2009-07-29 股票策略 0.8882 2011-06-24 -5.29% -3.38% 查看
05

新同方动力基金

2008-06-06 其他 1.7318 2015-06-30 16.09% 13.20% 查看

公司简介

深圳市新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同方)是一家专注于优秀上市公司投资的资产管理机构,成立于1997年12月。 新同方成立至今一直秉承价值与成长并重的投资理念,坚持对优秀上市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在“合志同方”的经营信念下,新同方组建了一支优秀的研究投资团队,核心成员均毕业于国内一流大学,具有深厚的专业素养和多年证券市场投资经验。

新同方一直以成为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为目标,坚持走专业化、规范化运作的道路,建立了完备的投资管理流程,开发建设了高效的信息网络平台。经过多年积累,新同方已形成一套具有自身特色和系统化的研究投资方法体系。

新同方坚持对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研、紧密跟踪,从基本面把握公司内在价值的变化趋势,在长期实践中对价值投资和公司价值评估积累了深刻的理解。

新同方坚持客户、员工、股东三位一体的利益导向,致力于为员工营造发挥所长的工作条件,为客户和股东创造持续的投资收益,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防范内部风险,制定并严格实施了员工投资申报制度。

厚积而薄发。乘着中国证券市场高速发展的东风,新同方先后与多家优秀信托公司、银行合作发行了信托产品,并且始终秉承一贯的操作理念,对市场和产品充分研究,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长期回报。

2009年1月,新同方在国金证券“2008年中国最佳私募基金”评选中,获得了“2008年度最佳私募基金管理人”奖,同时深圳市新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投资顾问的“深国投•新同方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此次评选中获得了“2008年度最佳私募基金”奖。

投资理念

价值投资主要依据于对公司的基本面分析,在充分的基本分析基础上对公司的内在价值作出估测。我们认为,是否对投资对象进行估值,是投资与投机的根本性区别。我们是基于价值的投资者。我们认为,一项投资的内在价值是其未来自由现金流的净现值,股票市场运行的本质即是价格围绕价值波动。尽管股票市场在长期、总体上是有效率的,但并不排除短期、局部的错误定价。我们的投资策略就是: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资产,依靠公司的价值创造获取收益。单靠理念并不能保证高额收益,执行理念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在实践中,我们通过严谨的投资决策过程,以保证始终贯彻基于价值投资理念的一致性。我们追求的目标是资金长期复合增长的最大收益。

投资团队

刘迅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毕业;

1993年开始从事证券投资,曾任中国长城财务公司证券部经理;

1997创办新同方,现任公司董事长、投资总监。

程向阳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毕业,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BA;

1991年开始从事证券投资,曾任海王集团证券部经理;

现任执行董事。

陈劲松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毕业,硕士学位;

1994年开始从事证券投资,曾任中国人保投资公司期货部副经理、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证券部经理;

现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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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 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中财财富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注册成为中财财富特定的合规投资者,方可获得中财财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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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认定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信托产品或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规定门槛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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