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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走势图
- 成立以来
截止日期 2013-09-13
今年以来 | 近1月 | 近3月 | 近6月 | 近1年 | 近3年 | 近5年 | 成立以来 | |
---|---|---|---|---|---|---|---|---|
业绩率 | 0.00% | -- | -- | -- | -- | -- | -- | -- |
同类平均 | 0.75% | -- | -- | -- | -- | -- | -- | -- |
沪深3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同类排名 | 1245/4701 | -- | -- | -- | -- | -- | -- | -- |
四分位 | 良 | -- | -- | -- | -- | -- | -- | -- |
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
---|---|---|---|
2013-09-13 | 1.0000 | 1.0000 | -- |
截止日期 2013-09-13
历史回撤表 | |||
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回撤 |
---|---|---|---|
2013.09 | 1.0000* | 1.0000* | 0.00% |
历史月度回报表 | |||
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月涨跌幅 |
---|---|---|---|
2013.09 | 1.0000* | 1.0000* | 0.00% |
近1年 | 近2年 | 近3年 | 近5年 | 成立以来 | |
---|---|---|---|---|---|
年化业绩率 | -- | -- | -- | -- | -- |
年化波动率 | -- | -- | -- | -- | 0.00% |
最大回撤 | -- | -- | -- | -- | 0.00% |
夏普比率 | -- | -- | -- | -- | -- |
Calmer比率 | -- | -- | -- | -- | -- |
Sterling比率 | -- | -- | -- | -- | -- |
名词解释
* 夏普比率:反映每单位风险的超额业绩,该比率越大越好。
* Calmar比率:描述年化业绩和历史最大回撤之间的关系,该比率越大越好。
* Sterling比率:描述年超额业绩与年最大回撤之间的关系,该比率越大越好。
基金经理
管理团队
核心人物: 白锋
公司简介: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财富证券,前身是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贾绍君,注册地拉萨,总部办公地设在上海,员工总数超过1000人,2015年12月8日,东方财富证券控股股东变更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财富”,证券代码300059),股权占比99%,东方财富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是东方财富证券第二大股东,股权占比1%。
投资理念:<p>诚信、尽责、稳健、务实</p>
旗下产品
更多基金全称 |
西藏同信证券同心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状态 |
正常 |
基金公司 |
东方财富证券 |
基金经理 | |
投资策略 |
债券策略 |
起投金额 |
-- |
最低追加金额 |
-- |
存续期限 |
-- |
封闭期限 |
本集合计划封闭期即存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开放日期 |
本集合计划不设开放期。 |
托管银行 | |
成立日期 |
2013-09-13 |
组织形式 |
-- |
结构形式 |
结构化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券、央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金融机构次级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可分离交易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本集合计划如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需于管理人和托管人进行系统联调测试后方可投资。 本集合计划可持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票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但不直接投资于一、二级市场权益类金融产品。 |
历史分红 | ||
序号 | 分红日期 | 分红额 |
---|---|---|
-- | -- | -- |
历史拆分 | ||
序号 | 拆分日期 | 拆分比例(1:X) |
---|---|---|
-- | -- | -- |
认/申购费率 |
-- |
赎回费率 |
-- |
管理费用 |
-- |
业绩报酬 |
-- |
赎回申请日期说明 |
委托人需在其拟进行赎回的开放日的十个工作日前向受托人提交赎回申请 |
赎回资金到账说明 |
受托人在赎回开放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信托份额明细表及划款指令转交保管银行。保管银行根据受托人出具的划款指令将赎回资金向一般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划拨。 |
赎回限制 |
(一) 持有期限要求1、除非触发特别赎回条件,委托人不可以赎回封闭期内的信托单位。委托人赎回因信托利益分配而直接转化的信托单位不受此限制。2、委托人可以赎回准封闭期内的信托单位,但须向信托计划支付赎回费用,赎回费用归属于信托财产。委托人赎回因信托利益分配而直接转化的信托单位不受此限制。3、委托人可以赎回持有期限超过准封闭期的信托单位,且无需缴纳任何赎回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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